中新網6月27日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20年)》, 《綱要》明確,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,依法依規將公務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、廉政記錄、年度考核結果、相關違法違紀違約行為等信用信息納入檔案。
  《綱要》要求,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和教育。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,依法依規將公務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、廉政記錄、年度考核結果、相關違法違紀違約行為等信用信息納入檔案,將公務員誠信記錄作為幹部考核、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。
  《綱要》明確,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、守法和道德教育,加強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學習,編製公務員誠信手冊,增強公務員法律和誠信意識,建立一支守法守信、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。  (原標題:國務院: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 納入廉政記錄等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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